1、兰州供暖法定时间为:10月20日至次年4月10日,供暖时间为6个月;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。
2、计量热费则是根据居民实际使用的热量数来核算的,具体为计量热费=计量热价×用户热计量表计量的耗热量×热量调整系数,其中计量热价=[面积热价×(1-基本热价折算比例)]×供热月数÷每平方米年耗热量。(注:基本热价的折算比例确定为30%,为了在实际中便于计量热费的计算和操作,热量调整系数统一暂定为1)
关键词: 兰州 供暖 收费 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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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11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