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苗族青年男女恋爱,最重情义,彼此有了较深的了解后,才可赠物为凭。并有定婚、过礼、结婚、回门等程序。请媒说亲,叫“讨口风”,到女家央求次数越多越好,叫做“亲要多多求为贵”,吃了“放心酒”,才算正式定婚,再选择吉日向女家送礼,叫“送亲酒”。聚亲时,队伍到女家要行“开门礼”,赛放鞭炮。吃罢饭后,再寅、卯时刻发亲。
2、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、女家陪送之外,在昭通的“花苗”、马关的“红苗”、麻栗坡的“白苗”、金平的“黑苗”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,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。抢婚有两种情况: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;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,不管是否愿意,便强行抢劫。
3、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,后一种抢婚,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,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,便强行抢到男家。住娘家期间,男女双方仍可参加“游方”的社交活动。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,即回夫家长住。
4、苗家青年谈恋爱常以花为媒,叫“花定情”。“花定情”一般在苗族举行盛大歌节时进行。这天,一群群男男女女来到歌场,跳起竹杆舞,吹响金芦笙,唱起心中的歌。歌场上,若是歌郎看上了哪个姑娘,便设法把一朵花放在姑娘容易见到的岩坡上,自己躲起来。
5、若姑娘看中歌郎,就唱起《追花歌》,歌郎这时候便从树丛里走出来,或停下来用歌回答。姑娘听到歌声,便将手中的花给歌郎戴上。花定下了两人的姻缘。若是在月下,他们便会盘歌抒情,直到月落西山方才依依告别。
6、“咬手”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式。每逢节假日,特别是三月初三,在槟榔树下,芒果林中,小河溪边,山坡草地上,青年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,抒发自己的理想、情趣和心愿,寻求自己的意中人。随后,小伙子拿起弓箭、鱼叉到河溪里抓鱼,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,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。
7、提亲,中部方言叫“乃聂”,西部方言叫“马良”,即男方父母看中某家之女,或青年男女在“游方”、“跳花坡”、“集会”、“酒宴”、“赶集”、“走亲串戚”等活动中认识交往,双方有意,即由男方父母请“媒人”到女方家洽谈亲事。订亲即订婚,举办这种酒宴,就是公开宣布某某家与某某家已正式开亲,已正式确定为不许侵犯的婚姻关系。
8、催婚即“订亲”以后,待男女长大将达结婚年龄,男方家便开始告知女方家要准备为孩子举行婚礼所进行的系列活动。交礼即男女双方同意并决定举行“婚礼”后,即择吉日举办小规模酒宴,在酒宴中由男方家向女方家交付姑娘结婚所用的金银首饰、衣物布料、礼金及其父母养育儿女的辛苦费等等。
9、婚礼是婚姻中最耀眼最灿烂的火花,苗族对待婚礼极其慎重。就形式而言,即热烈隆重又格外庄严,无论那一个方言,婚礼都有其自古以来务必遵循的礼仪,不可随随便便。苗族婚俗礼仪,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苗族辉煌灿烂的丰富文化,其充满欢乐气氛的一系列婚姻仪式,细微严谨、诙谐幽默的礼规礼辞,为苗族婚姻增添了一幅幅亮丽色彩,给人予扑朔迷离、琢磨不透的神秘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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