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警警官学院的分配无固定模式,不是绝对固定不变的。
武警警官学院毕业后分配以属地管辖原则,就是对武警学院周边的武警部队就近、优先分配。
1、实行计划分配。分配的总原则是按需补充、面向基层、专业对口、合理使用。毕业学员按照专业和培养目标进行分配,培养院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,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适当选留适合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毕业学员,除培养目标是机关业务的外,毕业学员不直接分配到机关工作。
2、毕业后是担任现役军(警)官还是文职干部,主要根据所分配工作单位性质和从事实际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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