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公一女,嫁为畿辅某官某妻。公夫人甚爱女,每迎女,婿固不遣,恚而语女曰:“而翁长铨,迁我京职,则汝朝夕侍母;且迁我如振落叶耳,而固吝者何?”女寄言于母。夫人一夕置酒,跪白公。公大怒,取案上器击伤夫人,出,驾而宿于朝房,旬乃还第。婿竟不调。
2、公为都御史,与太监某守辽东。某亦守法,与公甚相得也。后公改两广,太监泣别,赠大珠四枚。公固辞。太监泣曰:“是非贿得之。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,某得八焉,今以半别公,公固知某不贪也。”公受珠,内所著披袄中,纫之。后还朝,求太监后,得二从子。公劳之曰:“若翁廉,若辈得无苦贫乎?”皆曰:“然。”公曰:“如有营,予佐尔贾。”二子心计,公无从办,特示故人意耳。皆阳应曰:“诺。”公屡促之,必如约。乃伪为屋券,列贾五百金,告公。公拆袄,出珠授之,封识宛然。
3、王公有一个女儿,嫁给京城附近做什么官的某人为妻。王公的夫人十分疼爱女儿,每当接女儿回娘家,女婿坚决不让走,他怨怒地对妻子说:“你父亲做吏部的长官,把我调任京城的官职,那么你就可以时时侍奉母亲;况且调动我就象摇下正在凋落的树叶罢了,可是你父亲硬要这样吝惜力气,是何道理?”女儿托人带话给母亲。夫人一天晚上摆上酒,跪着禀告王公。王公十分生气,拿起桌上的器物打伤了夫人,走出门外,坐车到朝房里住宿去了,十天后,才回到自己的府第。女婿终于没有调进京城。
4、王公做都御史时,同太监某人镇守辽东。这个太监也奉公守法,同王公相处得很好。后来王公改调两广任职,太监哭着送别,赠给大宝珠四枚。王公坚决辞谢不受。太监哭着说:“这大宝珠不是受贿得到的东西。以前先皇把僧保所买来的西洋珠赏赐给左右近臣,我得到八枚,今天拿一半给您赠别,您本来就知道我并不是贪财的人啊。”王公接了宝珠,放进自己所穿的披袄,把它缝在里面。后来回到朝廷,寻找太监的后代,我到了他的两个侄子。王公安慰他们说:“你们的老人很廉洁,你们恐怕为贫穷所困吧?”二人都说:“是的。”王公说:“如果你们要有所经营,我帮你们出钱。”太监的两个侄子心里盘算,王公无法办到,只不过是表表老朋友的心意罢了。都假装答应说:“是”。王公几次催促他们,一定要按照说定的办。于是他们就假造了一张买房子的契约,开列的价钱是五百两银子,告诉王公。王公拆开披袄,取出宝珠交给他们,那包裹的记号,仍然是原来的样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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