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3个月。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手写一份更名申请书,得到街道办事处或就业单位的证明。带上户口本、身份证、2张1寸照片,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,填写更名申请表,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,管片民警签字,所长签字。超过16周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,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。在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打印更改姓名后的新户口本。
2、条件: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;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、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;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;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。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,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,需有“过硬”的理由。如,名字中有生僻字、电脑无法识别、重名等等。不能是“不喜欢”、“老人算命说不吉利”等原因。
关键词: 名字 需要 时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