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居民用热价格为22元/建筑平方米。
2、非居民用热价格甲类为38元/建筑平方米。
3、具备热计量供热的小区,今年可以按照热计量收费,享热用户在供暖开始前先按建筑面积全额预交本年度取暖费,待取暖期结束后以热计量数据核算热费,次年供暖期实行多退少补。
关键词: 廊坊 取暖费 发放 标准
实用工具
最新更新
2024-11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