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点介绍
建馆日期:清同治二年(1863年)。
1863年荷兰署理副领事欧文·布尔洛克到任。1889年在梅坞顶(现为梅坞顶2号)建领事馆,面积2410.58平方米。后为太兴洋行使用,抗战时期废圮,解放后在此建仓山电影院。